11月14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山东省2017年12月份电力直接交易(双边协商)公告》,2017年11月17日8:50-2017年11月17日11:50,各市场主体登录山东电力交易平台申报并确认相关电量、电价信息。 购电方:在山东电力交易中心网站公示通过、完成注册且已提交有效用户代理协议的售电公司;省经信委准许并在山东电力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注册、可自主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 输电方: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交易标的:所有准入的购电方2017年12月份用电量减去已签订年度双边合同当月电量后的全部或部分用电缺额。 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