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湖北省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公告,将开展2017年11-12月电力直接交易。本次交易采用挂牌交易方式。交易对象发电企业为为:已获市场准入资格,本年内有超年度发电计划的水电企业。用电企业为:已获得准入资格的,预计年度用电量大于已成交量110%及以上、且本次增购电量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企业。详情如下:
湖北省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公告
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全年交易总目标,为积极消纳超发水电,经省电力直接交易联合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按照“年初制定的交易规则不变、已公告的交易对象不变、交易方式不变”的基本原则,开展2017年11-12月电力直接交易。现将方案予以公告。
一、交易对象
发电企业为:已获市场准入资格,本年内有超年度发电计划的水电企业。
用电企业为:《湖北省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公告(2017年第2号)》中已获得准入资格的,预计年度用电量大于已成交量110%及以上、且本次增购电量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企业。
二、交易方式及时间安排
1、请于11月21日17:00前向省电力交易中心申报,并向省能源局备案。
2、本次交易采用挂牌交易方式,具体时间请省电力交易中心安排。
三、其他事项
1、湖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资格。
2、本次交易结束后,参与交易的水电企业的超发电量优先结算,未参与交易的水电企业超发电量待年度计划调整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