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售电公司参与 2018 年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指南》,指南按照《2018 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制定,旨在明确售电公司参与年度双边交易相关要求,确保2018 年年度双边协商交易顺利开展。售电公司在交易中心注册通过并缴纳保证金、具备交易条件后,可按照交易实施方案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购电,并向用户提供市场化交易零售服务。用户在同一时期内只可选择一家售电公司购电。用户一旦选择某个售电公司委托代理交易,代理月份全部市场电量通过售电公司购买,三个月内不能进行更改。2018 年年度双边交易预计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结束。售电公司如需参加年度双边协商交易,与用户的委托关系须于委托关系须于 12 月 9 日 24 时前在交易系统内建立, 建立时间以系统填报及通过时间为准。
详情如下:
售电公司参与 2018 年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指南
一、业务说明
本业务指南按照《2018 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制定,旨在明确售电公司参与年度双边交易相关要求,确保2018 年年度双边协商交易顺利开展。
二、业务要求及指南
(一)基本要求
1.售电公司在交易中心注册通过并缴纳保证金、具备交易条件后,可按照交易实施方案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购电,并向用户提供市场化交易零售服务。
2.售电公司服务的用户必须是符合准入条件且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用户。售电公司须拥有服务用户方可参与年度双边协商交易。
3.用户在同一时期内只可选择一家售电公司购电。用户一旦选择某个售电公司委托代理交易,代理月份全部市场电量通过售电公司购买,三个月内不能进行更改。
(二)交易准备
1.签订协议书
若用户选择委托售电公司参与年度双边交易,合作意向确定后,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交易中心提供的参考范本及时签订《电力市场化交易授权委托协议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确定委托服务关系。委托关系建立时间以系统填报为准。
2. 委托关系及时间
售电公司服务用户时间(即委托时间)与售电公司可参与申报的年度双边交易月份保持一致。其他月份用户若有与发电企业签订双边协议,需自行登录申报。
示例一:某售电公司服务 10 个用户的期限为2018年1月至6月,则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开展时,仅可申报10个用户2018年1月至6月的电量、电价。2018年7月至12月的电量、电价由用户自行申报。
示例二:某售电公司服务 5 个用户的期限为 2018 年 1月至 6 月,另外 5 个用户的服务期限为 2018 年 3 月至 8 月,
则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开展时,代用户申报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