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公司须拥有委托用户方可参与年度双边协商交易。且电力用户委托售电公司的服
务时间须与售电公司可参与申报的年度双边交易月份保持一致。
示例一
某售电公司服务10个用户的期限为2018年1月至6月,则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开展时,
仅可申报10个用户2018年1月至6月的电量、电价。2018年7月至12月的电量、电价由
用户自行申报。
示例二
某售电公司服务5个用户的期限为2018年1月至6月,另外5个用户的服务期限为
2018年3月至8月,则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开展时,代用户申报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情况
如下:
申报月份
可申报用户数量
2018年1月至2月
5
2018年3月至6月
10
2018年7月至8月
5
2018年9月至12月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