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2月云南送广东月度增量挂牌交易的通知
超高压公司,广东、云南电网公司,南网总调,云南相关发电企业:
为落实国家清洁能源消纳有关要求,推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促进云南富余水电在
区域范围内充分消纳,根据12月电网剩余通道能力,我中心将于12月6日组织开展12月云
南送广东月度增量挂牌交易,挂牌电量规模为9.4亿千瓦时。具体交易安排如下:
一、市场主体
购电方:广东电网公司。
售电方:根据《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广州交易〔2017〕65号,
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并结合云南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初期为云南16家水电厂,具体名单见附件。
输电方:云南电网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
二、交易关口
本次挂牌交易关口为广东电网与超高压公司的计量关口,云南发电企业交易关口为发电
企业上网侧计量关口。
三、交易价格
依据交易规则,本次挂牌交易价格为12月云南和广东省内月度交易平均价格折算到交
易关口的算术平均值。其中,12月广东省内市场化电量平均价格为0.39734元/千瓦时,云
南省内市场化电量平均价格为0.20700元/千瓦时(云南电价为截止12月初成交的各类12月
交易加权均价,折算到广东侧交易关口价格为0.40150元/千瓦时),两者算术平均后,广东
侧挂牌交易价格为0.39942元/千瓦时,折算到云南电厂上网侧挂牌价格为0.20505元/千瓦时。
根据有关批复文件,超高压公司省间输电价格0.082元/千瓦时,线损电价0.02087元/千
瓦时,云南电网公司省内500kV输电价格0.0915元/千瓦时。
四、交易规模
根据电网剩余通道能力,本次挂牌电量规模为广东侧落地电量(交易关口)9.4亿千瓦时,
折算到云南电厂上网侧为10.0614亿千瓦时。
五、交易曲线
交易曲线参照广东用电负荷特性并结合云南水电发电特性,按照电力峰谷比不超过
1:0.65安排。
六、交易规则
相关规则详见《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第八章有关条款。
七、交易安排
(1)12月6日9:00-11:00,请云南相关电厂登录交易系统(网址为www.gzpec.cn)
进行摘牌申报;
(2)12月6日11:00-15:00,将对挂牌交易进行计算并发布无约束交易出清结果,同时
提交给南网总调进行安全校核;
(3)12月13日前,根据南网总调出具的安全校核意见调整并发布正式交易结果;
(4)交易结果发布后,云南相关电厂在3个工作日内登录交易系统并确认交易结果,
收取交易结果通知书。
八、交易结算
参加本次交易并成交的电厂,在西电东送计划中优先安排并执行,在交易结算时优先进
行电量结算;云南省内其它电厂原则上按照云南政府相关要求,暂不参加本月跨省区市场
化交易工作。
各单位在交易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及时与联系处理。
工作联系人:丁军策020-38120980
王景亮020-38120989。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