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福建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市场竞争主体,以市场方式降低电力用户用电成本,提升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根据《福建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区域选取办法(试行)》(闽发改能源〔2017〕471号)文件精神, 经商省经信委、物价局、福建能监办等单位并报省政府同意,确定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1个园区为我省第一批购售电业务改革试点园区。
原标题:东侨开发区入选我省第一批购售电业务改革试点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