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和《重庆市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6〕2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要求,我局《关于公示拟列入重庆市售电公司目录第七批企业名单的通知》(渝能源电〔2017〕84号)公示了第七批市内售电企业,《关于公示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推送第一批售电公司的通知》(渝能源电〔2017〕82号)公示了第一批市外售电企业。现公示期满,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庆展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波涛电力有限公司、重庆新昊普能源有限公司、国电重庆恒泰发电有限公司、华能重庆珞璜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华能重庆铜梁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同晟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等7家市内企业,及北京恒泰能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市外企业列入重庆市售电公司目录。
二、新增列入重庆市售电公司目录的市内企业到重庆电力交易机构注册获取交易资格,并在能源监管机构和征信机构备案后,即可在我市试点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其他单位不得新设附加条件。
三、新增列入重庆市售电公司目录的市外企业可在我市试点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其他单位不得新设附加条件。
四、现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已正式运营,2017年12月,重庆市能源局已印发《关于重庆市售电公司准入公示事项的通知》(渝能源电〔2017〕92号),明确由重庆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办理我市售电公司准入注册、公示等具体工作。
五、新增列入重庆市售电公司目录的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我市电力体制改革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各级政府和能源监管机构监管、社会各界监督。
重庆市能源局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