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7〕528号)、《山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鲁发改体经〔2017〕788号)、《关于修订山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的通知》(鲁监能市场〔2017〕178号)等文件要求,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近期开展2018年年度电力直接交易(双边协商),交易公告如下:
山东省2018年年度电力直接交易(双边协商)公告
1市场主体
购电方:在山东电力交易中心网站公示通过、完成注册且已提交有效2018年省内电力用户代理协议的售电公司;省经信委准许并在山东电力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注册、可自主参与2018年省内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