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1-2月及一季度双边协商直接交易的通知》。本次双边协商直接交易包括省内双边协商直接交易和跨省跨区双边协商直接交易。




省内双边协商直接交易参与的市场主体包括:已入市注册的火电企业、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其中电力用户为大工业用户或年用电量8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
跨省跨区交易参加的市场主体包括:具有直接交易资格的发电企业和周边省区已备案的电网或电力用户。
2018年1月21日前,各市场主体自主寻找交易对象、自行协商,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6-21日通过贵州电力市场交易系统申报交易意向,经双方确认后立即生效,不得随意修改。
详情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