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日前发布了《关于明确山东省非电网企业存量配电项目配电区域划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山东省内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非电网企业存量配电项目运营主体在提交电力业务许可申请前,应当取得配电区域的划分协议书或意见。 山东能监办将按照“公平公正、经济合理、界限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依据配电网项目核准内容、电网实际覆盖范围,综合考虑电网结构、电网安全、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经济性等因素依法确定配电区域。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