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信委日前印发了《2018年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方案中称,2018年福建省市场交易电量规模在600亿千瓦时左右,市场交易总体按照年度双边协商直接交易和月度竞价或挂牌交易方式安排。
市场主体准入方面:
电力用户:全省电网覆盖范围内(包括直供区和趸售区),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2017年购电量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工业企业,2017年新投产的用户月均购电量应达到80万千瓦时及以上。
发电企业: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统调燃煤发电机组(含热电联产)、核电机组及单机5万千瓦及以上具备调节能力的水电机组和总装机10万千瓦以上的水电企业、统调陆上风电机组。
售电公司:通过注册公示并且签约交易电量达到2000万千瓦时及以上。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