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工信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力市场主体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中称,2017年已准入的市场主体,履约情况良好,未拖欠电费、合同违约金、偏差考核电费、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即延续获得2018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准入资格,无需再次报送申请材料。新申请准入市场主体,需对照《广西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南方监能市场〔2017〕405号)及《2018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桂工信运行〔2017〕1046号)规定的准入条件,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办理。详情如下:
转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电力市场主体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根据国家电改有关文件精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电力市场主体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运行〔2018〕43号),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现转发给你们,并就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范如下:
一、2017年已准入的市场主体,履约情况良好,未拖欠电费、合同违约金、偏差考核电费、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即延续获得2018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准入资格,无需再次报送申请材料。
二、新申请准入市场主体,需对照《广西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南方监能市场〔2017〕405号)及《2018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桂工信运行〔2017〕1046号)规定的准入条件,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办理,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填写并提交市场化交易申请表、信用承诺书及相关申报材料,电力用户将上述材料提交至辖区市级及以上供电企业,其它市场主体将申报材料提交至交易中心。
(二)供电企业接到申报材料五个工作日内对照申报材料清单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审,对申报电力用户的供电技术规范、计量情况、欠费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将审核通过的电力用户申报材料提交交易中心,审核不通过的应及时将不通过原因反馈电力用户并报交易中心。
(三)交易中心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通过信用广西(http://xy.gxi.gov.cn)、交易中心(https://pm.gx.csg.cn/)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四)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交易中心纳入广西电力市场交易主体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纳入目录的电力市场主体按照《广西电力市场主体注册管理办法》完成注册后即可参与广西电力市场交易。
(六)售电公司注册相关手续按照《广西电力市场售电公司注册规范(试行)》办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电话:刘滔 0771-2550543
电子邮箱:gxdljyzx@163.com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7号
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电力市场主体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运行〔2018〕43号)
2. 申报材料及要求(相关材料请自行到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官网下载)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