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售电公司注册、变更服务指南》,详情如下:
售电公司注册、变更服务指南
(2018版)
第一章 售电公司注册
一、售电公司注册的基本条件
(一)售电公司符合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13号)中的准入条件。
(二)售电公司已按照山西省经信委准入程序办理准入事宜,通过一个月的网上公示,无异议并纳入省经信委发布的售电公司准入名单。
(三)已准备完整的市场注册资料,包括以下材料:信用承诺书、售电公司注册申请表及信息表、企业基本情况说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产证明、从业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公司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和主要业绩等基本信息、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与国家电网的计量点关口等交易信息、公示材料目录,以及售电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并向社会公示,以及证明公司实力、信用等级和信誉的有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售电公司注册材料清单及说明》(附1)。
(四)为确保网上注册申请顺利进行,网上注册申请所使用的电脑应具备4G及以上内存,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7版本,推荐安装并使用 360 安全浏览器 8.0 及以上版本,切换为极速模式。注册前,请详细参阅本注册服务指南。
二、售电公司办理注册事宜
(一)网上注册。申请办理注册的售电公司自行登录山西电力交易平台网站(https://pmos.sx.sgcc.com.cn),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按钮,并按照《售电公司交易平台注册操作手册》(详见附9)的说明,按步骤操作,提交注册申请并上传相应的附件。需上传的材料详见《售电公司注册材料清单及说明》(附1)。
扫描件均应使用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图片应清晰,一份材料扫描成一个文件,单个文件不能超过10M,文件名格式统一为“公司名称_材料名称”,例如,营业执照文件命名为“XX公司_营业执照”,文件名(含下划线)不超过20个字。
(二)交易中心审核网上注册申请。网上注册申请提交后,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注册申请核验。核验通过的,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售电公司并告知递交书面注册材料;核验不通过的,将退回申请并反馈原因及需要补充或完善的内容。售电公司登录山西电力交易平台网站也可查看网上注册申请审核进展情况。
(三)书面材料核验。网上注册申请核验通过后,售电公司在交易中心短信通知的时间范围内将书面注册申请材料递交至交易中心,书面注册材料请按照附1的清单顺序排列准备1份,交易中心在收到齐全的书面注册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工作。
三、注册生效
(一)申请注册的售电公司应对照附件要求认真准备注册材料确保提交的注册资料完整,并应遵守信用承诺,确保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准确和真实,避免发生失信行为。网上注册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必须与递交的书面材料一致。
(二)注册事宜办结后售电公司与交易中心签订“入市协议”“平台使用协议”,协议有电力交易中心提供标准打印版,自行打印无效,交易平台“市场服务”栏目提供两种协议电子版仅供查阅。
(三)售电公司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供办好的CFCA数字证信息。数字证书由售电公司自行办理,办理方法详见山西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pmos.sx.sgcc.com.cn)“市场服务”栏,2017年1月16日发布的“CF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四)注册资料及手续完整的售电公司,电力交易中心以短信通知售电公司注册的账户生效。售电公司可使用账户登录交易平台(会用到CFCA)验证,查看账户状态。
第二章 售电公司绑定电力用户
一、开展绑定工作
(一)纳入准入目录且完成注册的售电公司计划代理电力用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需要与用户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详见附7)。
(二)已与电力用户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售电公司,登陆交易平台绑定电力用户,操作方法请到电力交易平台“市场服务”栏目查阅。
(三)参与年度交易需在年度交易组织前的5个工作日完成绑定操作,参与月度交易需在月度交易组织前的3个工作日完成绑定操作,具体的绑定时限以每次交易组织安排公告为准。
二、绑定关系生效
(一)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售电公司提交的绑定信息及委托代理协议扫描件,核实绑定甲乙方基本信息、绑定期限、代理电量、用电负荷、偏差考核费用承担方等信息、核查是否存在一户多绑、绑定关系不足3个月等情况。如有异议则反馈售电公司,并以短信提醒变更资料后再次提交;如无异议则确认通过,绑定关系生效。
(二)售电公司应在绑定关系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委托代理协议原件送电力交易中心一份进行备案。
三、绑定关系解除
(一)自然解除绑定关系。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的委托代理关系在绑定期限到期且不再续签的情况下,电力交易中心将对其绑定关系予以自动解绑。
(二)强制解除绑定关系。按照《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经信电力字(2017)338号)文要求, 用电企业在年初自主选择独立交易或由售电公司代理交易,但在交易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得更改交易方式。所以电力交易中心暂不受理非自然解除绑定关系的需求,如有变更以省经信委后续发文为准。
第三章 售电公司注册信息变更
一、重大信息变更
(一)售电公司的营业执照涉及注册资本、法人名称(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息代码的变更;售电公司资产总额、实缴资本的变更;售电公司股东构成的变更等。以上情况变更均属于重大信息变更,需到省经信委履行承诺、公示等变更程序。
(二)售电公司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变更相关信息,之后到电力交易中心提交变更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8)。
(三)电力交易中心根据省经信委发布的售电公司准入目录,核实售电公司变更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确认无误后对于变更信息予以确认生效。
二、一般信息变更
对于除重大信息变化外,不影响市场交易的注册信息变更,售电公司可自行登录交易平台进行变更,电力交易中心对售电公司注册变更申请进行核实后,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信息的确认。
三、关联电力用户信息的变更
售电公司关联的电力用户发生信息变更时,需由用户按照变更程序完成有关信息的变更。
(一)用电负荷变更
1.电力用户因生产经营需求新增产能的用电负荷,在满足准入条件的基础上,需到省经信委履行承诺、公示等变更程序。
2.电力用户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变更相关信息,同步上传有关的佐证材料。
3.电力交易中心根据省经信委发布的电力用户准入目录,核实电力用户新增产能用电负荷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对于变更信息予以确认生效。
(二)其他信息变更
电力可自行登录交易平台进行变更,电力交易中心对电力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进行核实后,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信息的确认。
附1
售电公司注册材料清单及说明
总体要求:
1.扫描件均应使用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图片应清晰,一份材料扫描成一个文件,单个文件不能超过10M,文件名格式统一为“公司名称_材料名称”,例如,营业执照文件命名为“XX公司_营业执照”,文件名(含下划线)不超过20个字。
2.提交的书面注册材料均需A4纸打印或复印,请按清单顺序排列提供一份纸质材料。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网上注册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必须与递交的书面材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