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现组织开展2018年3月发电合同电量转让交易。注意事项如下: 1.出让需求申报截止时间为2月25日(周日)上午9:45,转让交易申报时间为2月25日(周日)上午10:00-11:00,“以热定电”和“以气定电”强制成交回执申报时间为2月25日(周日)上午11:30-12:30; 2.热电联产电厂请核对机组负荷率上限约束是否满足“以热定电”的供热需求,如有问题请于2月24日(周六)下午17:30之前反馈。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