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2018年上半年中小用户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决定开展2018年度上半年中小用户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工作。 电力用户:年用电量在300万千瓦时和1000万千瓦时的中小用户企业,只可自主选择一家售电公司代理参与。 售电方: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发电企业。 代理方:在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并经公示无异议的83家售电公司。 交易模式采用自主协商模式。有关行业用户按照关中陇南、榆林(含神木县、府谷县)两个区域展开;非有色行业用户按照关中陕南、延安、榆林(含神木县、府谷县)三个区域展开。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