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信委、物价局、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通知》,通知中称,将于3月启动跨省交易工作。参与跨省交易的电力用户,可委托售电公司开展跨省交易。跨省交易委托售电公司开展的用户,其省内交易须委托同一售电公司开展,不能与省内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跨省交易以双边交易为主,挂牌、撮合交易为辅。
按照之前发布的《辽宁省2018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实施方案》,今年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为230亿千瓦时。跨省交易由国网东北分部组织符合条件的省内电力用户与省外发电企业开展跨省交易。而此次,在这份通知中明确提出,参与跨省交易的电力用户,可委托售电公司开展跨省交易,这也意味着售电公司有参与的机会了。
在公布的2018年参与跨省交易电力用户名单内共有55家企业在内,合计交易电量上限为2300200万千瓦时,这些电力用户分布于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锦州、营口、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12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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