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4月份发电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的通知》,通知中称,发电合同电量转让交易月份为2018年4月份,出让需求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3日上午9:45,转让交易申报时间为3月23日上午10:00-11:00。
根据4月份用电需求申报情况,总需求电量为127.3亿千瓦时,其中年度合同电量88.2亿千瓦时,集中竞价需求为39亿千瓦时。
注意事项如下:
1.热电联产电厂请核对机组负荷率上限约束是否满足以热定电的供热需求,如有问题请于3月22日17:30之前反馈;
2.对于当月申报强制成交的热电联产电厂,其申报的本月“以热定电”全电量环比上月超过20%的,需在交易系统填写必要的文字说明方可成功提交。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