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2018年电力交易服务费缴纳工作事宜的通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定于2018年3月正式启动“电交e通”平台收取2018年电力交易服务费。 收费标准:在交易中心参与各项交易的买、卖双方,成交电量按0.035分/千瓦时(含税)收取电力交易服务费。 收费范围:省内市场全部电力交易的成交电量。合约转让电量视为已成交电量,暂不收取电力交易服务费。 收费对象:实施双向收费,对参与交易的售电、购电主体交易双方双向收费。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