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能源局日前发布了《关于上报2018年度电力市场交易用户的通知》,对用户准入标准进行了规定。
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准入标准:
工业企业:2017年购电量超过3000万千瓦时;2017年1月1日后投产且年用电能力超过1000万千瓦时。
商业企业:2017年购电量超过800万千瓦时。
云计算企业:2017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2017年1月1日投产且年用电能力超过300万千瓦时。
电供暖用户:2017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
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地方重点支持的园区,整体申报参与售电试点。园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作为一般用户,由售电公司代理开展市场交易。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