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信委、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省内第一次双边交易》,跨省交易用户参与跨省交易未成交电量可参与省内第二次双边交易,本次交易暂不考虑部分电厂电网约束问题。电力用户超、欠交易合同在5%以内的用电量,暂免于支付偏差考核费用。本次双边交易将于4月15日前完成。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