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2018年购售电交易合同(试行文本)》,其中参加直接交易(含战略长协、常规直购电、电能替代等)的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分别与发电企业签订《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参加零售市场的用户与相关的售电公司签订《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
详情如下:
关于发布2018年购售电交易合同(试行文本)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经请示四川能源监管办同意,四川电力交易中心现将2018年购售电交易合同(试行文本)发布,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发布的购售电交易合同(试行文本)包括《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其中参加直接交易(含战略长协、常规直购电、电能替代等)的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分别与发电企业签订《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参加零售市场的用户与相关的售电公司签订《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
二、前期已经签订合同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和发电企业,须重新按此版本签订合同。年度交易开始后,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只接收并认可按此试行文本签订的合同,请相关市场主体务必高度重视,以免给自身造成不利影响。
三、此次发布的为试行文本,待四川能源监管办印发相应的正式合同范本后,相关市场主体可根据自身情况,对合同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但不能修改已经约定的交易电量、交易电价以及偏差处理方式等核心内容。
附件一:《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试行文本)
附件二:《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试行文本)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