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2018年黑龙江省月度发电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公告》,市场主体为有转让意愿的省内公用、自备发电企业。发电合同电量转让交易按月度组织,业务受理时间和平台交易申报时间为4月至10月份的19日开始至25日结束,共组织7批次交易。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