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扩大试点工作方案》(浙经信电力〔2014〕48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8〕4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浙交易办〔2018〕1号)要求,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本次试点电力用户与中标发电企业配对工作,经浙江能源监管办规范性审核,现将配对结果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