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有关电网公司、电力交易机构、发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发电权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8〕3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电力交易机构要充分认识发电权交易的重要性,按照《通知》要求,规范组织开展发电权交易,对发电权交易过程中发现的干预交易行为,要及时报告我局。
二、电力交易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市场主体对发电权交易相关规则进行对照梳理,于6月底前提出修订建议并报我局。
三、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应会同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开展华北区域内跨省(控制区)发电权交易机制研究工作,推进跨省(控制区)发电权交易,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和清洁能源在更大范围内消纳,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战略。
四、市场运营机构要按照《通知》和相关规则要求,及时向市场主体公布交易组织、安全校核、结算考核等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我局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华北能源监管局将按照《发电权交易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展发电权交易监管,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发电权交易有序开展。
工作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18年5月31日
(联系电话:010-51968570)
国家能源局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