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2018年7月份江苏发电企业合同电量转让及发电权交易公告》,本次合同电量转让及发电权交易以双边协商方式分两个交易序列分别开展,申报前确认交易序列名称。
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及发电权转让交易结果作为月度交易结算电量依据,月结月清,转让电量不得再次转让,7月份合同转让电量需在7月31日之前执行完毕。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年度合同分月计划、月度竟价交易结果综合纳入月度结算偏差考核计算。
交易时间:1、申报时间:2018年6月27日9:30至11:30。2、本次交易执行时间为2018年7月1日-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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