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2018年7-12月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第2批次)公告》,本次交易采取双边方式组织。市场主体在规定时间登录电力交易平台提交交易意向。购电方先登录电力交易平台申报电量,售电方随后进行确认,双边交易申报有效时间以售电方确认时间为准。购电方申报电量,单位为兆瓦时。交易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26日。
详情如下:
2018年7-12月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第二批次)公告
(2018年1-6-2号)
依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发改能源〔2016〕2784号)以及《华中区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暂行)》(华中监能市场〔2017〕272号),《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规则(试行)》(渝经信发〔2017〕72号),经转受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现组织开展2018年7-12月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第二批次),有关事项如下:
一、交易主体
1. 重庆市经信委已准入的市场化交易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以及纳入重庆市售电公司目录的售电企业。
2. 已签订水火配比直接交易意向性协议,且完成系统注册并绑定数字证书的市场成员。
二、交易时间
2018年6月25日-26日。
三、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按照市场主体签订的直接交易协议结算。
四、交易方式
1. 本次交易采取双边方式组织。市场主体在规定时间登录电力交易平台提交交易意向。购电方先登录电力交易平台申报电量,售电方随后进行确认,双边交易申报有效时间以售电方确认时间为准。购电方申报电量,单位为兆瓦时。
2.售电方确认后,经电量校核后的有效申报结果按照等比例出清交易原则成交,形成无约束交易结果;无约束交易结果经安全校核后,形成有约束交易结果并发布。
五、交易结算
由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提供结算服务。
六、其他事宜
1.本交易公告仅限于参与此次交易的市场主体获悉。对本交易公告全部或部分内容,其他个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转载、转帖或发布,重庆市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交易时间内,若遇电价政策调整,按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交易时间安排
1. 6月25日9:00~17:00、6月26日9:00~17:00购电方登录重庆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s://pmos.cq.sgcc.com.cn/pmos/index/login.jsp),申报电量。售电方对购电方填报意向进行确认。
3.6月27日12:00前,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完成电量校核。
4.6月27日2:00-17:00,重庆电力调度机构完成安全校核。
6.6月27日17:00后,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有约束交易结果。
八、联系方式
重庆市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赵志强(交易方式咨询) 023-63680559
蒋振涌(交易方式咨询) 023-63680568
易家波(交易平台数据填报咨询) 028-68680535
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