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信委日前发布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明确10千伏电压等级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桂工信运行[2018]525号)》,为确保电力市场交易公平有序和提高企业参与市场交易积极性,从2018年6月1日起,10千伏电压等级电力用户实际用电量超市场化计划电量的部分按现行目录电价结算,暂不进行偏差考核;对于实际用电量不足市场化计划用电量95%的部分,按照《2018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桂工信运行[2017)1046号)执行偏差考核。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