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2018年蒙东地区电力用户与风电企业双边直接交易公告》,交易电量: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蒙东地区风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核定的电力用户交易规模,扣除已达成的交易电量,本次交易空间为11.82亿千瓦时。交易方式及交易申报:1.本次交易采取双边交易方式,购电方及售电方经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购电方登录北京电力交易平台根据协商结果申报交易电量和交易电价,售电方对购电方申报数据进行确认。电量单位为万千瓦时,电价单位为元/兆瓦时,电价精确到0.1元/兆瓦时,在申报时段内如果没有进行确认,可滚动调整申报,一旦确认,将无法对申报数据进行修改。2.电量为电力用户购网电量,电价为发电企业上网电价。3.电力用户电价含税,为电量电价(不含基本电费)。4.发电企业电价含税,为电量电价(不含可再生能源补贴)。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