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四川电网2018年8月偏差电量调整交易的公告》,申报单位:参与8月偏差电量调整交易的发电企业为省调统调统分水电、燃煤火电、燃气电厂以及网调电厂留川电量,其他电厂暂不参与偏差电量调整交易。其中,调度单元应以整体参与偏差电量调整交易,网调季调节能力及以上水电留川电量只参与偏差电量调整交易中的上调服务预挂牌申报。
申报价格:发电厂预挂牌申报价格的上限为发电厂批复电价(调度单元为其内水电站丰枯浮动后政府批复上网电价按装机容量计算的加权平均价)的1.1倍,下限为0。燃气电厂、燃煤火电机组申报的下调价格下限为0、上限为40元/兆瓦时,水电机组申报的下调价格降幅下限为10元/兆瓦时、上限为申报机组的政府批复上网电价(调度单元申报下调价格降幅上限为调度单元中价格最高水电站政府批复的上网电价)
申报要求:发电厂(调度单元)应同时申报参与上、下调的价格未主动申摄的、上调价格视为接政府批复的上网电价申报,下调价格视为按申报下限申报,下调价格降福视为按申报上限申报。
交易时间安排:交易中报时间为2018年8月2日09:00至10:00。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