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公布了《江苏省电力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电力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三类九级,依次分别为AAA、AA、A、BBB、BB、B、CCC、CC、C。其中C类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市场,直接列入“黑名单”。售电公司办理履约保函时,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可根据信用等级调整其保函额度。在信用评价期内的市场交易中,AAA、AA级信用等级的售电公司分别可免交50%、30%银行履约保函额度,BB、B级信用等级的售电公司分别增加30%、50%银行履约保函额度。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市场主体未能在整改期根完成整改并退出,或一年内2次及以上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列入“黑名单”。
售电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列入“黑名单”:(一)超出准入条件规定的售电量范围开展售电业务;(二)未承担保密义务,违规泄露用户信息。
市场主体在电力市场交易方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列入“黑名单”:(一)无故未履行市场交易合同或具有法律效力的交易意;(二)未按时进行交易结算,拖欠电费;(三)恶意串通、操纵市场或变相操纵市场;(四)提供虚假信息,违规发布信崽,或未按规定披露、提供信息;(五)违反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开展交易。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