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合盛硅业打捆新能源交易公告》,交易范围:本次交易的购电方为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售电方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并已转商业运营,并由国网新疆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管的新能源企业。分布式发电企业(全额上网除外)、天中配套电源、特许权新能源项目不参与此次交易。本次交易规模2.56839亿千瓦时,交易执行时段为2018年8-12月。交易开市时间为2018年8月19日11:00-18:00。详情如下:
合盛硅业打捆新能源交易公告
为了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新疆电力市场建设,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关于印发<新疆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监能市场〔2018〕69号)、《关于开展合盛硅业打捆新能源交易的批复》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将和盛硅业打捆新能源交易公告如下:
一、交易范围
本次交易的购电方为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售电方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并已转商业运营,并由国网新疆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管的新能源企业。分布式发电企业(全额上网除外)、天中配套电源、特许权新能源项目不参与此次交易。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通过双边方式组织实施。
三、双边交易规模与执行时段
本次交易规模2.56839亿千瓦时,交易执行时段为2018年8-12月。
四、价格机制
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价格机制按照“输配电价法”执行:发电企业成交价格+国家发改委批复的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组成。输配电价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7]1204号)的标准执行。
五、交易流程
本次交易在电力交易平台统一组织实施。交易期间,由电力用户与新能源企业按政府批复的方案、实施细则,事先协商交易电量、电价。
(一)交易申报
所有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必须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交易数据申报。
1.交易双方自行协商电价、电量,达成交易意向后在交易平台申报。
2.在交易申报时,由电力用户发起交易流程,新能源企业确认。
3.市场主体申报电量最小值为1兆瓦时,申报电价精确到0.1元/兆瓦时。
4.交易电价申报采用价差申报模式,新能源企业基准电价为250元/千千瓦时。
(二)电网安全校核
交易安全校核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基于新疆电网现状,充分考虑时间因素,切实保障新能源消纳。安全校核后,形成正式出清结果。
(三)交易合同
本次直接交易采取入市承诺书+电子结果确认单的电子合同模式。交易主体(提前)签订入市承诺书,交易平台产生的直接交易结果作为发电企业购售电合同及电力用户供用电合同的补充协议,开展交易结算工作。
(四)交易结算
电网企业与新能源企业、电力用户分别进行结算,电力用户采用“月结年清”的结算方式。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交易开市时间
交易开市时间为2018年8月19日11:00-18:00(北京时间)。
(二)交易要求
1.交易数据以系统申报为准,若交易运营系统无申报数据,视作该企业放弃本次直接交易。
2.2018年未提交过入市承诺书的市场主体,需从交易平台下载模板并自行打印一式四份《入市承诺书》(含售电公司代理的用户)并加盖公章,并在8月19日18:00(北京时间)前提交至新疆电力交易中心。
(三)平台技术支持
请具备交易资格的市场主体提前检查交易运营平台账号和密码,确保交易正常进行。如果密码丢失导致账号锁定需重置密码,须法人携带营业执照到交易中心现场办理。若CFCA证书密码解锁,需自行与中国金融认证中心联系。
交易运营系统网址:http://pmos.xj.sgcc.com.cn,项目组电话:0991-2926341,新疆电力交易QQ群号:633197325,新疆电力交易微信公众号:新疆电力交易中心。
(四)未尽事宜可与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李工、张工
联系电话:0991-2926336、2926334、2926349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