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江苏2018年7月份集中竞价交易公告》,本次平台竞价采取一段式报价,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售电公司通过电力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申报,各交易主体申报电量和电价,申报电量单位为MWh,申报电量必须是10Mh的整数倍;电价单位是元/兆瓦时,申报电价取整数,不保留小数。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在申报时间内均可滚动调整申报,以最后一次的申报为准。
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申报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上午10:00至11:00。本次交易执行时间为2018年9月1日-31日。
根据中长期规则有关精神,发电企业年度基数电量累计超出年度基数计划101%的电量为当月超发电量,超发电量按照当月省内发电权(合同转让)交易的平均成交价结算,若当月未开展发电权(合同转让)交易,则按照最近一次的发电权(合同转让)交易的平均成交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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