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改委联合江苏省相关部门日前印发了《江苏省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扎实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进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智能商效电力系统。为实现202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11%的目标,保障电力安全供应,满足可再生能源全消纳,着力提高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和运行效率,需从负荷侧、电源侧、电网侧多措并举,增强系统灵活性和适应性推进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清活、低碳发展。
提升电力用户侧灵活性,推广电能替代技术,至2020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推进综合能源服务,在新产业园区、新建大型公用设施、商业区等新增用能区域,通过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智能微网等方式实现多能互补协同供应,开展分布式能源市场化交易。
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建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充分调动发电企业提供电力辅助服务的积极性,实现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力度科学化。鼓励采用竞争方式确定电力辅助服务承担方,鼓励自动发电控制和调峰服务按效果补偿,鼓励储能设备、需求侧资源,第三方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逐步将地市调度机构调度的发电机组纳入电力辅助服务管理范围。推进国家指令性计划,地方政府协议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市场化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参与跨省跨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探索电力中长期交易涉及的电力用户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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