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信委日前发布了《关于重庆市2018年第四批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拟准入新增企业名单的公示》
关于重庆市2018年第四批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拟准入新增企业名单的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67号)、《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规则(试行)》(渝经信发〔2016〕72号)及《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第四批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渝经信电力〔2018〕19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四批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准入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初审、市经济信息委及市级相关部门复审,现将通过审查的2018年第四批拟准入新增用户名单予以公示。
一、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用户,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节能减排政策,产品和工艺属于淘汰类、限制类的电力用户不得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准入电量门槛应按照《关于降低重庆市电力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准入条件的通知》(渝经信发〔2018〕27号)相关要求执行。
二、凡此前已经通过公示准入的企业可按相关规定参与2018年第四季度电力直接交易。此次仅公示2018年第四批符合有关准入条件的新增电力用户。
三、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市经济信息委环资处(电力处)。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附件:2018年第四批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拟准入新增企业名单.doc
(联系人:曾梦、张明;联系电话:63895363;传真:6389839)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