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调整售电公司交易合同结算顺序的公示》,拟从2018年10月开始将售电公司交易合同结算顺序由“售电公司为代理用户指定购电交易合同的方式”调整为“按照售电公司月度交易购电合同出清电量比例(分电压等级)分摊实际结算电量”。
详情如下:
关于调整售电公司交易合同结算顺序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降低重庆市电力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准入条件的通知》(渝经信发﹝2018﹞27号)的文件要求,重庆市的直接交易门槛进一步放宽,参与的大工业用户数量和交易频次大幅增长,使现行售电公司每月为代理用户指定购电交易合同的方式日渐显现弊端。
为减轻各方工作负担,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拟对售电公司交易合同结算顺序进行调整,提出三种建议方式,并广泛地向开展交易的售电公司征求意见。共有40家售电公司回复意见,在三种建议方式中赞成方式A的售电公司比例高达37.5%,即“在遵循电力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月度交易购电合同出清电量比例分摊实际结算电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交易中心拟从2018年10月开始将售电公司交易合同结算顺序由“售电公司为代理用户指定购电交易合同的方式”调整为“按照售电公司月度交易购电合同出清电量比例(分电压等级)分摊实际结算电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至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其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反映。
重庆电力交易中心联系人:艾林,联系电话:23-63680563。
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