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能源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征求《江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意见需于10月9日前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规则提出探索建立以电力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以现货交易发现价格,交易品种齐全、功能较为完善的电力市场。
交易品种包括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抽水蓄能电量认购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以及辅助服务补偿交易等。
根据国家要求全面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部分重点行业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探索签订多年直接交易合同,促进双方锁定经营风险,优化生产安排。
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合同电量允许偏差不超过±3%,售电企业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清算方式,视同于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清算方式。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