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浙江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份化改造的建议方案》的函,其中,建议国网浙江电力持股比例为70%,其余30%股份由7家公司出资,具体分配建议如下:
《浙江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份化改造的建议方案》
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物价局、浙江能源监管办,省能源集团、各中央发电集团浙江分公司,相关配(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规范化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发改经体〔2018〕1246号),要求按照多元制衡的原则,对各级电力交易中心进行股份制改造,并明确应于9月30日前将相关股份制改造实施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股份制改造工作应于12底前完成。近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向我委报送了《浙江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份化改造的建议方案》(详见附件),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9月30日下班前将有关书面意见加盖公章传真反馈至我委,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随文邮箱。
联系人:汪文辉;电话:0571-87056811;电话兼传真:0571-87058255;邮箱:zjfgwdlc@163.com。
附件:《浙江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份化改造的建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