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改委日期发布了《关于公布2018年下半年第二次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结果的通知》,非有色行业成交用户120家、发电企业11家、售电公司18家,成交电量22.10亿千瓦时,平均成交价格314.53元/兆瓦时;有色行业成交用户37家、发电企业9家、售电公司9家,成交电量32.05亿千瓦时,平均成交价格316.20元/兆瓦时。
详情如下:
关于公布2018年下半年第二次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结果的通知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用户、发电企业、售电公司:
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陕发改运行〔2014〕1174号)、《关于完善用电政策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462号)、《陕西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暂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今年下半年电力直接交易实际情况,近期我委组织了2018年下半年第二次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经市场主体自主协商并提交意向性协议、电网安全校核,现将交易结果通知如下:
一、第二次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成交情况
非有色行业成交用户120家、发电企业11家、售电公司18家,成交电量22.10亿千瓦时,平均成交价格314.53元/兆瓦时(附件1);有色行业成交用户37家、发电企业9家、售电公司9家,成交电量32.05亿千瓦时,平均成交价格316.20元/兆瓦时(附件2)。
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电力直接交易中输配电价及政府性基金部分按照省物价局最新相关文件执行。
(二)按照陕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电网企业要优先结算直接交易电量。
请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组织有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与用户按照成交电量做好合同网签及后续有关工作。
联系人:张越欧 029-63913059
附件:1、2018年下半年第二次自主协商电力直接交易非有色企业用户成交结果统计表
2、2018年下半年第二次自主协商电力直接交易有色企业用户成交结果统计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