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开展10月份电力交易结算通知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下发关于10月份电力交易结算的通知,省外结算电量按当月省外交易合同的加权平均价执行;省内结算电量按省内所有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执行。以省内和省外交易电量之和为基准,按中长期偏差考核规则执行考核。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