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上两篇文章(走进电力市场:广东现货市场9|计划发电和非市场用户结算造成的市场盈亏;广东现货市场10|计划发电和非市场用户结算造成的市场盈亏及其分摊)我们分析了计划发用电对市场盈余的影响。今天的文章中,我们分析网损的影响。并给出解决市场中相关的不平衡资金的建议。
(来源:微信公众号“走进电力市场”ID:gh_aef23ab4d1d9 作者:荆朝霞)
一、现货市场下网损的分摊
大家都知道,电从发电到用户需要经过电网传输,传输过程中会产生网损。现货市场出清模型中,对网损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1、出清模型中直接考虑网损
这种方法中,现货市场出清得到的节点电价中,包括网损分量。
节点电价= 能量价 + 阻塞价 + 网损价
其中,网损分量是网损的边际成本,其含义是,该节点增加单位负荷,由平衡节点进行功率平衡时,系统网损的增加。
按边际网损方法确定网损分量的方法下,收取的网损费会高于实际的网损成本,不平衡资金(网损盈余)需要在市场分摊。具体的原因和解决方法我们以后再单独讨论。
2、出清模型中不考虑网损
如果采用直流潮流模型出清,出清中不考虑网损,节点电价仅包括能量价和阻塞价两个分量。
节点电价= 能量价 + 阻塞价
按这种方法结算,会造成网损的亏损。
图1 考虑网损的简单两节点系统
如图1所示的两节点系统,系统总负荷为200MW,假设系统的网损率为5%,每个时段(1小时)的网损为10MWh。设线路的最大传输容量是指线路末端的功率。设节点A为平衡节点,网损由G1承担,G1的出力由原来的130MW变为140MW。图中红色字符表示发电出力中的网损分量。现货市场中节点A的出清价为250¥/MWh,B节点的出清价为350¥/MWh。表1给出了考虑网损下的各方出清和结算情况。
表1 考虑网损下的出清和结算【情景1】
从表1看到,现货市场产生了3000元的阻塞盈余,但有2500元的网损亏空。这是由于,网损由市场中的机组承担,需要支付电费给电厂,但用户没有支付这个钱。综合考虑阻塞盈余和网损亏空,总计盈余500元。阻塞盈余总是正的,与阻塞的传输功率和线路两端的价差有关,网损亏空总是负的,与网损的大小和平衡节点的电价有关(本例中A为平衡节点,因此网损由G1承担)。
阻塞盈余和网损亏空的产生原因不一样,应该按不同的方法分摊。一般来说,阻塞盈余分配给输电权的所有者,网损则按照邮票法或者网损因子分摊给负荷。
3、我国当前体制下网损的分摊
前面的算例中,系统网损由市场化发电主体承担,承担网损平衡的机组的费用需要分摊给所有用户。两个情景中,计算得到的总的市场盈余均为正。
但我国在核定输配电价时,已经包含了网损成本。也就是说,在输配电价中,已经含了一定的网损费用。计划与市场并轨的现货市场中,网损由计划发电承担(作为B类机组的基数电量),为了网损平衡而增加的发电费用也算入计划发用电的结算中。 因此,现货市场中本应由所有用户分摊的网损费这种情况下不应该缴纳,也就是说电价中不需要有网损分量。但网损会引起计划发电的变化,进而影响计划电使用阻塞线路的情况,影响市场盈余。下节中结合具体算例进行进一步分析。
二、考虑计划发用电及网损情况下的市场结算
下面的算例中考虑计划发用电、网损的综合影响,分析各种情况下的结算。
1、不考虑网损【情景1-1】
为了更好理解,首先对前两篇文章中不考虑网损的结果进行总结。
采用前述文章算例的情况,假设G1和G2各有60MW的基数电量,市场用电(80MW)全部在节点A,如图2所示。图2中蓝色字符表示计划电相关的功率。
图2考虑计划发用电的两节点系统(不考虑网损)
表2 考虑发用电情况下的结算【情景1-1】无网损
按现货市场的结算规则,从市场运营者的酵素,应该从计划发用电中收取4000元阻塞盈余,从市场发用电收取-1000的阻塞盈余(即付给市场发用电代理机构1000元),总阻塞盈余为3000元。结合广东市场规则,市场发用电的阻塞盈余就是规则中的“市场盈余”。
发用电市场主体在现货市场中应该支付4000元的阻塞费的原因:可以认为代理机构代表政府与计划发用电市场主体分别签订了差价合约,而政府的这个行为(签订差价合约)在现货市场环境下是有风险的,可能盈利,也可能亏损。这个盈亏是由于政府为了保证计划发电和非市场用户的固定的电价(但实际在现货中面临变化的电价)而导致的,是一种社会问题,或者说政策问题。也可以认为这是市场中为了某种“公平”(历史问题、社会问题)而设定的规则,造成的相关成本应该在尽量大的范围内分摊,以减小对市场效率的影响。
广东省的当前情况下,可以该盈亏纳入输配电成本账号,并通过定期调整计划发电的上网电价、非市场用户的目录电价或者说通过调整输配电定价来解决该账号资金的不平衡问题。
另外一种方式是在给计划发电市场主体分配基数电量时,同时分配一定的输电权,而在分配输电权时考虑系统的同时可行性。比如本例中,如果分配给基数电量的输电权为18MW,则市场总盈余为3000-1800=1200元。计划发用电的代理机构扣除分配的输电权,仍然亏损2800元。这是由于其实际占用了40MW的输电权,但仅仅分配得到了18MW的输电权。对该亏损可以纳入输配电价的平衡资金,通过定期调整上网电价、目录电价、输配电价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