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一轮电改以来,四川省电力市场参与交易的用户逐渐增加。中小型用户和部分大型用户由于缺乏专业技术和专业人员,加之出于对政策理解的限制、降低成本的考量,实行业务全部外包。部分用户甚至将登陆交易中的秘钥交付售电公司保管,售电公司同时扮演着“报价、认价”的角色。于是出现了部分售电公司为做高价差增加自身收益,铤而走险,擅自修改用户结算数据的情况。电力用户只要学会看每月结算单的重点数据,就可避免以上风险。下面进行详细介绍,用户如何识别结算单中的“坑”。
(来源:微信公众号“享能汇”ID:Encoreport 作者:大榔头)
坑1对比“实际用电量”和年度购售电合同中该品种年度协议内电量,若用户实际用电量未超过年度合同协议内电量,则结算单上“合同电价”则应等于协议内电价配置火电后的价格。即:
如果:实际用电量<年度合同协议
合同价格=协议内价格X 70%+ 当月火电价格 X30%
此类修改易于发现,售电公司无法解释其修改依据。
图1 实际用电量和合同电价
坑2当用户实际用电量超过年度合同协议内电量,则需考虑协议外价格。结算单上“合同价格“为:
如果:实际用电量>年度合同协议
合同价格
售电公司或利用用户不清楚结算价格计算方式的弱点,调高结算价格。此类修改需要用户进行计算才可能发现。下表为通过此种方式修改水电部分计算。以上两种计算均需要当月火电价格,此数据由每月交易中心公布。
坑3
看偏差考核项金额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比如合同约定售电公司承担用户全部偏差,那么偏差考核项则一定为0。若不为0,则是售电公司有意违背合同约定分配了偏差考核费用。
图2 偏差考核费用
上述三种修改结算数据的方式也可混合使用。为规避相关风险,建议用户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学习用户侧结算,重点要关注交易中心公布的火电价格。当前用户侧的结算较为简单,以实际用电量为基础,参考协议,划分协议内外电量,结合协议内外价格计算结算价格。
原标题:有些坑,我们来帮你跳过去—电费结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