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社厅发〔202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能源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能源局共同制定了电力交易员等2个国家职业标准,现予颁布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1月31日
附件
2个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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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业编码 |
职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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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11-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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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11-01-03 |
注:L表示绿色职业。
评价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 、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 试以笔试 、机考等方式为主 ,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 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 操作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 、笔 试等方式进行 ,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 , 通常采取审阅申报 材料 、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 、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 , 成绩 皆达 60 分 ( 含) 以上为合格。
电力交易员四级/ 中级工申报条件
电力交易员(三级/高级)申报条件
电力交易员(二级/技师)申报条件
电力交易员(一级/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