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企业到底该不该参与售电市场,进入市场是否影响市场公平性?”这个问题在2016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前都是备受热议的,但是2016年10月11日发布的办法中总则第三条最后一句提到: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适用本方法。换言之,电网企业参与售电市场竞争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文章来源:晶见 EnergyStudies 作者:晶见工作室)
时至今日,还有很多售电公司质疑电网企业参与售电市场是否有失公平,并为此忿忿不平。电网本身垄断经营多年,掌握大量的客户资源与用户数据,比起绝大多数的售电公司而言,那就是含着金钥匙出身。
首先,晶见整理了一份目前售电公司中电网企业的信息名单:
在这份名单中除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并非单纯电网企业投资外,其余公司皆是电网独资设立。
由电网独资售电公司名字看出的端倪
名单中大部分公司的名称中都含有“节能服务”、“综合能源”等字眼,究其原因是因为这类企业可根据办法直接变更业务范围,相对于筹资设立独立公司在操作上更具灵活性。
两大电网公司各出“妙”招?
在南方电网区域,除海南省的电力体制改革未有实质性进展,广东、广西、云南和贵州都已开展售电侧改革并且已经允许售电公司进入市场,相对应的电网公司也快速响应并设立售电公司参与市场交易,在数量上南方电网旗下涉及售电业务的公司共6家。
那么“电网系”的售电公司参与售电市场竞争是否真的影响公平呢?
由这份成绩可以看出,“电网系”售电公司看似背靠电网庞大的资源,但是表现比起发售一体的售电公司亮丽的业绩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电网企业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也是有其忧虑的,售电业务放开后,社会资本可以参与进来与其争夺客户资源。设立售电公司开展业务,往小的看是电网企业适应改革的举措,往大的看,“电网系“的售电公司进入市场,势必给众多售电公司带来竞争压力,这种鲶鱼效应有助于刺激市场竞争,提高售电公司的整体素质。
原标题:电网企业痛诉:售电市场我也不好混啊(附电网系售电公司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