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是以市场化为核心、方向和手段,促进电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引导电网合理投资,引导用户合理使用电力资源。
2015年11月9日,贵州省获批全国首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试点的主要目标是形成贵州省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组建相对独立的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培育社会资本参与的配售电主体,建立规范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
电力体制改革前后,电力购销模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电力体制改革前是电网企业统购统销,电网企业既是买家又是卖家,向各发电企业购电、向各类电力用户售电,上网定价和销售电价均执行政府定价,以电力购销价差为其主要收入来源。发电企业只与电网发生买卖关系,市场营销相对简单。由于电力供需形势总体供不应求,第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市场化进程推进比较缓慢,只是在吉林、四川、湖北、广东等个别省份进行了大用户向发电企业直购电的试点,东北、华东等电力市场的试点也以失败告终。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后,将逐步转变为以市场化交易为主的电力购销模式。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不进入市场、继续执行政府定价外,其余用电将逐步进入市场,通过市场化交易发现并确定电力价格。在电力市场化交易中,电网企业将无歧视公平开放电网,其主要收入来源为政府核定的、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核定电网公司的输配电价;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通过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开展直接交易,自主确定交易价格,实现电力购销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通过市场建立价格形成机制,从而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
2016年,贵州电力市场交易范围和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报装容量1000千伏安及以上的非公益类工业用户进入市场交易。全年市场化交易电量400.24亿千瓦时,占省内售电量的45%,占大工业电量的81.6%。
贵州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主线,以促进能源资源优势持续向经济优势转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以四项改革试点破题突围,亮点纷呈,总结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一是转变监管方式,推进配电价改革。通过改革,全省输配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了1.66分钱。
二是重构市场规则,推动电力市场改革。2015年11月,组建了贵州电力交易中心,负责承担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日常工作。
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开展售电侧改革。以贵安新区为配售电改革试点,构建了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配网增量新机制;改造地方电网企业,解除了贵州电网对地方电力的代管;鼓励社会资本组建售电公司,推进售电公司开展售电业务。
四是加强区域合作,加强跨省区交易改革。探索建立了跨省区交易新机制,提出“计划+市场”新机制概念,“黔电送粤”“黔电送深”等交易机制正在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