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云南能监办正式发布了《关于印发云南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其征求意稿可以追溯到2017年的3月,时间跨度之久远,盼望着的正式版终于出台,与征求意见稿有些许的不同,在下面给大家画几个重点,但各位市场主体想好好玩转2018的电力市场,还是需要仔细研读一下文件,文件自2018年1月5日正式实施。
先甩基本信息:
市场主体: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和电网企业(在政府授权的情况下)
交易品种: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电量交易、合约电量转让交易,辅助服务机制
交易周期:年度、月度和日。有特殊需求时,也可以按照其他周期开展交易,必要时还可开展临时交易。
交易方式: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等
在通知中,明确指出电力用户准入条件是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用户,鼓励优先购电的企业和电力用户自愿进入市场。其次,云南对于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鼓励电储能设备、需求侧(如可中断负荷)等尝试参与。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后又自愿退出市场的或被强制退出的, 3年内不得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年度优先发电合同签订(每年12月25日前)、年度双边交易(每年 12 月初)、月度双边交易(每月中上旬)、月度集中竞价交易(每月中下旬)、日前集中竞价交易(工作日开市)、月度合约转让交易(以月度为周期)、临时交易与紧急支援交易。
可见,云南的交易方式一直走在其他省份的前面,其中,月度合约转让交易指出成交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或挂牌确定,买入合约价格等于卖出合约价格。每月中上旬,昆明电力交易中心通过交易平台发布上月交易计划执行情况及执行偏差责任认定。电厂优先转让自身原因少发电量。
在偏差电量处理方面,云南市场采取比较灵活的方式,不做过多的约束。合约电量偏差首先由市场主体通过事后合约转让交易解决,事后合约转让交易后还有少发电量的,按月度上、下调服务和偏差电量结算机制处理。3%以内的部分免除偏差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