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7年年末之际,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售电公司履约保函提交清单的通知,由清单可以看出有81家售电公司提交的保函金额是200万元,28家售电公司在200万到1000万元之间,只有16家售电公司的履约保函金额是2000万元。具体的数据如下图所示:
据2017年10月2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广东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管理办法(试行)》(南方监能市场[2017]344号文件)的要求,当售电公司预计年售电量不超过4亿千瓦时(含4亿)时,应提供的履约保函额度为售电公司准入要求的最低资产总额的10%,即200万元;当售电公司预计年售电量是4至30亿千瓦时(含30亿)之间的某一数值时,按0.5分/千瓦时标准计算其应提供的约保函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当售电公司预计年售电量是30亿千瓦时以上的某一数值时,按0.5分/千瓦时标准计算其应提供的约保函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由当前售电公司提交的保函金额及数量可以看出,目前在广东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大部分还是小售电公司,预计年售电量不超过4亿千瓦时(含4亿)。
履约保函提交额度汇总表
电量E(千瓦时) |
金额(元) |
E≤4亿 |
200万 |
4亿<E≤30亿 |
0.5分/千瓦时,不超过1000万 |
E>30亿 |
0.5分/千瓦时,不超过2000万 |
值得注意的是,17年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交易记录的售电公司是136家,而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公布出来的数据是:截止2017年12月27日,已收到售电公司提交的履约保函只有125份。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函的售电公司,需要在2018年1月20日前向交易中心补交履约保函才能继续参与市场化交易,那么还未交保函的售电公司是准备放弃广东市场?还是计划在截止日期之前补交,继续在广东市场“大展拳脚”呢?
保函的提交既是对电力用户权益的维护,也是售电公司信用的保证及实力的体现,因此售电公司应该积极遵守政策规定,早日提交。
附表:广东省售电公司履约保函提交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