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输配电价改革正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电价改革总体思路不断深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2号)明确规定了输配电价改革的原则和方向,给后续政策制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进一步将电价改革作为首要任务,明确提出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分电压等级核定等要求。
2.政策的问题导向明显。近年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进行,“三去一降一补”在电价方面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剔除电价中不合理部分。《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根据电网各电压等级的资产、费用、电量、线损率等情况核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
3.一些关键问题仍需要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如何选择配电定价方法、如何理解配电网投资方选择中的低价中标、如何计算分布式发电“过网费”等问题仍然需要更明确和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感谢彭立斌、沈贤义、刘东胜对此文的贡献!)
原标题:电价基础知识系列之二——输配电价主要政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