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3日,南方能监办就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发布相关消息,透露具体分工及安排,以及重要的时间节点:
根据分工,南方能源监管局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全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具体负责相关市场监管工作;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电力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具体负责协调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相关的优先发用电制度建设、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输配电价改革等工作;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为全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第一责任单位,牵头制定全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提出具体工作安排,负责协调与电力现货市场相关的市场交易行为、市场力防范、财务信用风险规避,市场应急预案等制定工作。
广东经信委在2017年12月10日印发《广东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这里面更加详细地进行了工作描述和分工。
我们可以从文件中看到主要工作任务有九个部分:
制定电力现货市场实施方案(2018年3月底前完成)
制定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规则(2018年6月底前完成)
建设完善的省级现货市场技术支持平台(2018年6月底前)
完善输配电价机制(2018年6月底前)
建立机组发电成本测算机制(2018年6月底前)
完善适用于电力现货市场运行的市场监管机制(2018年8月底前)
完成适用于现货交易的市场主体侧技术支持系统建设(2018年12月底前)
建立不同调度机构之间的运行协调机制(2018年6月底前)
开展电力现货市场的模拟运行(2018年12月底前)
具体可以看以下原文件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