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应该对履约保函有了一些基本的认识,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下履约保函的管理与执行。
1.售电公司需向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函原件及售电公司承诺书。其中,售电公司承诺书需售电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售电公司公章。
2.交易中心收到售电公司提交的履约保函后,向售电公司开具履约保函接收证明。
1.当售电公司实际登记的售电规模超过其预先申报的年售电规模,且原提交的履约保函额度不足时,在未补充提供相应的履约保函前,交易中心将暂停受理其预计售电规模以外的售电业务登记。
2.售电公司未及时支付相关市场结算费用,其所提交的履约保函被电网企业用于清算相关欠费后,售电公司应当及时补足相应的履约保函额度。在未补足相应的履约保函额度前,交易中心暂停受理剩余履约保函额度以外的售电业务登记。
1.交易中心应以季度为周期向南方能源监管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报送履约保函收取和使用情况,并向广东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通报有关信息。
2.交易中心在履约保函管理中发现违规事项,应及时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并按政府相关部门意见进行通报及处理。
1.售电公司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相关市场结算费用的,电网企业可向履约保函开立银行出具履约保函原件和书面索赔通知,要求银行支出款项,同时向售电公司发出执行告知书。
2.电网企业应于向保函开立银行出具索赔通知前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出借用履约保函原件的申请,做好借用记录后,由交易中心将履约保函原件交电网企业。
3.电网企业完成履约保函相关额度执行工作后,应于执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函原件交还交易中心,并做好交还记录。
4.对履约保函执行事宜有异议的售电公司,需于执行告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电网企业提出异议。经核实售电公司无欠费或欠费金额计算错误的,已通过履约保函支付的欠费,其超出实际欠费的部分用于抵减该售电公司次月相关市场结算费用。
原标题:交易学堂 | 履约保函之(三)——履约保函的管理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