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差价合约的作用
实现发电领域统一向电力市场的过渡。由于不同时期电厂建设的单位造价不同、设备的技术先进性不同,形成了一厂一价、一机一价体制。采用差价合同,通过合约电量和合约电价,可以使每个电厂有一个基本的电费收人,从而使得新的大型高效机组能够还本付息和老厂老机组能够生存、改造,解决了不同条件下的电厂向统一电力市场过渡的困难。
(文章出自微信公众号电力市场观察 ID:cloudPowerMarket)
适度引人竞争机制,不断调控竞争力度。采用差价合同,选择适当比例的合约电量,合约电量以合约电价计算,超过合约电量的部分电量才直接参与市场竞价,从而达到适度引人竞争的目的。同时,通过调整合约电量和合约电价,可以不断调整和逐步加大电力市场的竞争规模和力度,为最终实现全面、开放的电力市场做好平稳过渡的准备。
体现电力市场的公平性、公正性。第一,按统一的比例核定、并按统一的方法调整各电厂的合约电量和合约电价,为各电厂创造了一个相对平等的竞争环境,使得大家能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展竞争;第二,以市场实时电价引导电网的经济调度。特别是在电力供需矛盾缓和后,解决了各类机组电量分配难问题,也为降低销售侧电价创造了有利条件。
逐步形成上网电价的约束机制。采用差价合同,引人竞争机制,可以激励发电企业强化管理,提高效率,降低上网成本。同时通过降低合约电量的比例,加大市场竞争力度,逐步形成以上网电价来引导电源投资。这完全符合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原则。
1.3差价合约模式在不同供求关系市场中的适应性分析
电力市场是一个复杂的市场,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地区差异很大的国家,各地区的电力供求情况差别很大。目前,我国的电力市场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供求关系——供远大于求、供略大于求和供小于求。虽然差价合约模式在浙江省已经得到了较好地运行,但考虑到浙江省电力市场目前主要是一个供小于求的市场,那么差价合约模式在其他供求关系的市场中,例如目前北方电力供应充裕、供远大于求的市场中是否还能适用呢?以下分别对这三种供求关系下差价合约模式的适应性进行分析。
(一)供远大于求的市场
在供远大于求的市场中,电力供给远远超出电力需求,目前我国部分的北方省市就处于这种供求关系的市场中。由于此时电力供给远远超出电力需求,电厂之间的相互竞争将使上网电价不断下降,并将有可能逐渐降至某些电厂的变动成本之下。
在市场价小于电厂变动成本时,即Pm
根据利润公式(5):
当电厂不上网发电时,由于没有上网电量和变动成本,此时电厂所获得的利润应为:
Rp1=Qc(Pc-Pm)-G(5)
当电厂上网发电时所获得的利润应为:
Rp2=QgPm+Qc(P-Pm)-QgPb-G(6)
将公式(18.5)减去公式(18.6)可得:
Rp1-Rp2=Qg(Pb-Pm)(7)
显然,在Pm0,故电厂不上网发电将获取更多的利润。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当市场价小于变动成本时,电厂将不会再上网发电。
差价合约模式在供远大于求的市场中有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在供远大于求的激烈竞争的市场中,小机组将首先被迫退出上网发电
由于小机组的煤耗高、效率低,导致其变动成本比高效率的大机组高得多。当市场价(Pm)低于小机组的变动成本(Pb2)但仍然高于大机组的变动成本(Pb1)时,即Pb12,根据前面的讨论结果,小机组此时将不能再上网发电,而大机组仍然可以继续发电。
被迫退出上网的小机组和继续上网发电的大机组的获利情况比较为分析方便,需进行如下假设:
大机组和参与比较的数台小机组的总容量相同,资金来源和还贷等情况也基本相同。
大机组和参与比较的数台小机组的合约电量和合约电价均相同。即Qc1=Qc2,Pc1=Pc2。
大机组的变动成本要比小机组低,即Pb1 从电厂建设和运行的统计来看,大机组发电的固定成本比小机组要低些,即G1。虽然一台大机组的一次投资金额会比相应容量的数台小机组的投资金额高一些,但大机组所需要的运行人员要比数台小机组所需要的运行人员少得多(例如,5台125MW发电机组所需要的运行人员是一台600MW发电机组所需要的运行人员的3〜4倍)。因此,在固定成本中相应的运行人员部分费用可大大减少。将上述两方面结合起来考虑,一般来说,大机组发电的固定成本比相应的小机组要低,即G1。
在进行了上述假设后,下面分析大小机组的获利情况。由公式(4)可得上网的大机组利润为: Rp1=Qel(Pcl-Pm)+Qg(Pm-Pbl)-G1(8) 被迫退出上网发电的小机组的利润为: Rp2=Qc2(Pc2-Pm)-G2(9) 因为Qcl=Qc2,Pcl=Pc2 Rpl-Rp2=Qg(Pm-Pbl)+(G2-G1)(10) 由于此时的上网电价Pm大于大机组的变动成本Pb1,故Qg(Pm-Pbl)>0,又G2-G1>0,故有Rpl-Rp2>0。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继续上网发电的大机组所获取的利润肯定将超过被迫退出上网发电的小机组。并且大机组上网发电的电量越多,则大机组与被迫退出上网发电的小机组相比,获取的利润也越多。综上所述,在供远大于求的市场中,采用差价合约模式能逐步使高煤耗、低效率的小机组退出上网,实现电力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
(二)供略大于求的市场理想的市场类型应该是供略大于求的市场。
在一般情况下,这种市场能保证正常的电力供应,同时电力有一定的富余。在竞价上网的时候,由于发电侧有一定的竞争,就会使用户侧的电价降低。同时,在用电高峰期,也能保证电力的供应。供略大于求的市场是一个良好的市场模式,这种市场的发电侧和用电侧都能有较好的市场秩序。在这种供求关系的市场中,差价合约模式是能适用的,同时,由于它是全电量上网竞价,其上网竞价的力度比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模式和新的两部制模式要大,从而会使市场电价下调的力度更大,有利于降低用户的电价。
(三)供小于求的市场在供小于求的市场中,发用电关系偏紧。
虽然在一般情况下,电力市场还是能正常运作的。但是当用电高峰到来时,由于电力短缺,供应商会运用竞价策略抬高上网电价。缺电越厉害,发电厂的这种投机行为也越厉害,导致的后果就是电价的飙升,从而造成电力市场的混乱。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浙江省电力市场采取了单侧封顶的差价合约模式,规定一个最高价,竞价不得高于最高价,否则一律按最髙价结算。这种做法,确保了电力市场不会出现类似加州所发生的由于发电侧电价暴涨导致电力公司破产、系统瘫痪的情况,有利于维护电力市场的秩序。因此,在供小于求的市场中,浙江省的这套差价合约模式是可行的。根据以上分析可见,差价合约模式不仅是一个操作比较简单、清晰的模式,而且是一种能较好的适用于各种供求关系市场中的竞价模式。(未完待续)